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为五个批次,按下列顺序依次录取。
凡已被上一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学校的录取。
我市招考部门在统一招生录取批次时,根据考生中考成绩、所报志愿顺序和各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投档生成各学校最低录取标准,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
对某一考生来说,由深圳市中考招生管理系统对其在同一批所填报的学校志愿依次检索。首先检索考生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学校,如该校已录满,则检索该批次的第二个志愿学校,以此类推。只要被检索的志愿学校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即向该志愿学校投档,投档后由该学校录取,录取学校无法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考生可在第一批已填报的公办普通高中志愿中,选择不超过4个学校勾选"接受走读调剂"。如考生选择"接受走读调剂"且被录取为走读生,不得在录取后要求转为住宿生,或者以无法住校为由要求退档转录其他学校。
1. 系统先检索目标志愿学校住宿计划是否录满,如果住宿计划未录满,则该生作为该校住宿生出档录取;
2. 若住宿计划已录满,且考生勾选了"接受走读调剂"的,继续检索走读计划,若走读计划未录满则作为该校走读生出档录取;
3. 若走读计划也录满(或未勾选走读调剂),则直接检索下一个志愿学校。